建立盟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盟自然灾害综合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全盟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拟订地方性消防政策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盟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全盟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全盟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全盟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国家、自治区和行署有关国际合作和救援的工作。承担盟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