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实现“清明节”零火灾的目标,近日,盟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指挥部下发通知,安排部署有关事宜。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组织森林草原防指成员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行业管理部门、新闻媒体联合开展一次高密度、高强度、点多面广的“清明节”火险高峰期的防灭火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舆论和宣传氛围,唤起全民防灭火意识。各旗县市(区)要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通告》《布告》,禁止上坟烧纸,提倡文明祭祀,移风易俗,营造良好的防火氛围。
通知要求,各旗县市(区)防灭火指挥部要抓好“清明节”期间防灭火督查工作,堵漏洞、查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是森防指成员单位对公墓实行包片责任制。各成员单位领导带班并指派专人看管,须配备必要的灭火机具,出现火情及时扑灭,谨防小火酿成大灾;二是对零散坟墓采取行政区域承包责任制。各苏木乡镇、林牧场要提早了解和掌握本行政区域内零散坟墓分布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监控到位,并同坟主及有关人员签订防火责任合同书;三是组织森防指成员单位、森林消防支队、公安、民政等部门组成巡护督察组进行巡查;四是在主要进山入林口设立防火巡护组,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牧区和林区。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抓好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强依法治火的力度,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从严查处火灾案,严惩肇事者。各级防灭火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昼夜值班、领导带班和车辆待命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对卫星遥感检测发现的热点,必须认真核查,及时处置,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误报现象的发生。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成员单位、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做好灭火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人员、车辆、灭火机具要处于紧急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迅速出击,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之目的,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