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23年第一季度,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共计337.1万余元元,惠及3014人。其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34户、1051人,累计发放资金194.1万元;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61户、342人,累计发放资金60.7万元。城市特困供养25人,累计发放资金12.8万元;牧区特困供养18人,累计发放资金9.5万元;临时救助39户、82人,累计发放资金12.4万元;高龄津贴1496人、累计发放资金4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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