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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2-17 发布来源:应急管理局
各旗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全盟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复工复产工作程序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春节放假,节后正常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认真组织复工复产验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成立企业复工复产组织机构(鼓励非煤矿山企业聘请专业技术机构和团队参与),对照安全设施设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各生产系统、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排查检查,落实采掘、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监测监控、尾矿库等主要生产系统复工复产验收的主要责任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责任,全面整改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闭环管理,保证逐项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彻底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和符合复工复产必要条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复工复产自查自改合格的书面报告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将复工复产作为执法重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全面开展对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自查自改自验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严把复工关口,对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方准予复工复产。因存在重大隐患停产整顿的非煤矿山,在相关隐患彻底整改后;长期停工停产的非煤矿山,严格依照内监管一字〔2016〕12号文件要求,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并自行组织验收,确认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报请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复工复产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下达复工复产指令后,方可复工复产。
复工复产矿山企业要牢牢把握节后返岗和新上岗员工的教育培训,短期停用设备的启动调试及检维修作业等关键环节,坚决克服赶工期、补进度的盲进冒动思想和错误倾向。落实《关于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书”签订活动。进一步加大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力度,不断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
复工复产矿山企业要科学制定或完善年度采掘(施工)计划,严格按照设计组织施工和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作业行为。地下矿山要突出通风管理、火工品管理、提升运输、高处作业、顶板、动火作业、采空区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风险管控;露天矿山要突出高陡边坡、道路运输、排土作业和不按设计开采等安全风险管控;尾矿库要严格按照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措施抓好落实,按照“应检尽检、能检尽检”的原则,对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等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并形成影像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2022年6月底前,湿排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位移、浸润线、库水位等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干式堆存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表面位移的在线监测。
复工复产期间,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团队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二、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的必要条件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拟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检查,确保隐患彻底消除、风险有效管控;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20)、《尾矿库安全规程》(GB 39496-2020)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建立自上而下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确保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安全生产机构、人员、设备、设施等符合规定;建设项目要手续齐全,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符合规定,非煤地下矿山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严格非煤地下矿山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矿安〔2021〕7号)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辖区内非煤矿山复工复产的必要条件,并严格督促落实。
按照《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监督整改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和隐患的通知》(锡应急发〔2021〕32号)、《关于监督整改采空区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和隐患的通知》(锡应急发〔2021〕122号),推进采空区治理评估和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地下矿山按要求完成单绳缠绕改多绳摩擦式提升人员系统改造工作。未完成人员提升系统改造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原则上不得复工生产,只可进行单绳改多绳摩擦式提升系统改造工程的施工。
按照《锡林郭勒盟矿山企业车辆和可移动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锡署办发〔2021〕63号)要求,全面落实车辆设备定期检测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按照《全盟矿山企业自用加油站(装置)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锡安委会发〔2021〕15号)要求,进行橇装式加油装置改造工作。
按照《2021年全盟矿山智能化建设行动计划》(锡署办发〔2021〕38号)要求,相关矿山企业完成固定设施无人值守和井下网络建设任务。
三类重点矿山(单班入井人数30人以上、采深800米以上的地下矿山、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实行动态更新,特别是单班入井人数30人(含30人)以上的地下矿山有变动的及时报盟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监督管理科。华为怎么进BT365_365bet外围投注_365完美体育app官网
三、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执法措施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开工生产后的领导带班和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排查职工思想、身体状况,严禁思想不稳定、身体状况不佳职工上岗作业;盯住动火、爆破、检修、吊装、提升运输、火工品管理、敲帮问顶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事件;对未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复工复产验收弄虚作假或未经执法检查合格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盟应急管理局在抽查督查中发现复工复产工作走形式、走过场,方案不具体、检查不全面、问题隐患突出、不履行签字手续的一律责令停产,重新履行复工复产工作程序。
四、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
继续巩固2021年外包工程专项整治取得的积极成果,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相关要求,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要在外包工程开工前,同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发包单位要将承包单位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要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明确安全投入的项目及项目金额或者投入比例,并监督承包单位将各项安全投入落实到位;双方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的各项责任,做好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与培训、事故应急救援、安全检查与考评等工作。承包单位要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确保项目部负责人具备安全资格。承包单位要把施工现场管理作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重点,依照有关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事故隐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承包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其项目部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查“以包代管”、转嫁安全生产责任,违反《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矿安〔2021〕55号)有关规定(除爆破承包单位外,大中型矿山承包单位不得超过2家、小型矿山承包单位不得超过1家,严禁对采掘工程进行转包),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非煤矿山外包施工单位要向当地应急管理局履行施工资质书面报告手续,同时履行安全生产承诺程序,并由当地应急管理局向施工单位总公司发函确认施工项目部的真实和合法性;对违规发包转包分包工程,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并按上限实施处罚;对矿山企业或者控股企业不具备矿山安全管理能力且未按期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五、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快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行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根据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建设规范》(T/ COSHAOO1-2019)及《锡林郭勒盟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意见(试行)》(锡应急发〔2020〕66号),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订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采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将生产设施、作业场所等区域存在的不同等级(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标示在平面布置图或地理坐标图中,形成安全风险分布图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销账闭环管理。加快建立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信息化平台,为下一步实现与盟、旗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平台联网打好基础。
六、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
各地在2022年非煤矿山复工复产中要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做好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3号)、《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严格监管执法切实保障春节及冬奥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应急字〔2022〕15号)中,关于复工复产矿山企业要精准研判安全风险、充分做好相关准备、严格标准程序和执法监管、加强服务指导的具体要求。
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15日
2022锡林郭勒盟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情况统计表.doc